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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剛跟柏齡吃飯,柏齡一直說到自己太胖了要減肥,又說覺得我很厲害可以念台大,我說……

    其實也沒有很厲害,或許以前我也會覺得這就是我要追求的,好像高人一等、比別人有成就、比別人瘦……;但現在我倒覺得擁有這些又怎樣呢?這只不過是我們短暫眼光所能見的罷了,只是好像擁有一些可以讓人羨慕的東西罷了。

    柏齡說,是因為我自己身在其中,才會不覺得這些很可貴吧,像她是想追求都追求不到,當然很羨慕。而且如果你身邊的人都覺得這些很重要,你就不得不覺得很重要啦,你就不得不去追求啦。我說,可是,我真的不再像以前一樣覺得追求這些東西這麼重要……

    柏齡說,如果上帝真的是創造者,為什麼他要讓有的人生來就殘廢、生來就比別人胖?我說或許我們會同情那些人生來殘廢、生來就有缺陷,然而那是我們的眼光。當然我們都喜歡美好的,在我們看來或許我們會比較不喜歡胖、比較不喜歡有殘缺,會覺得那是一種缺陷,然而上帝卻不是這樣看我們;他看到的是我們裡面的生命,看我們是一個「完整」的生命,愛我們「這樣」的一個人(每一個人)。其實,每個人生來都是有殘疾的,只是我們未必看得到。

    走在椰林大道上,我突然有個體會,想到為什麼我可以不用再去跟人家比較這些:因為我認識了上帝,知道自己的價值不再是比較後得來的,不是因為我比人好、比人優秀,而是我所是。所以我知道,不需要用外在的成就、別人的肯定,來肯定我存在的價值。

    過去或許也有人跟我們說過:「跟你自己比就好啦,不用去跟別人比較」,但我們所生存的社會,卻從來不是這樣看待我們----如果你的能力沒有比別人好、條件沒有比別人好,人家不會給你工作、不會看得起你的,更不會同情你。於是每個人似乎都在這樣的恐懼下度日,一生的目的就在「出人頭地」、「出類拔萃」。    然而只有在神的裡面,我們才享有被看成「一個人」對待的特權,才擁有無條件被愛與去愛的可能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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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風信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